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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民主 完善办法 突破难点 健全用人机制的重要环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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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13
第9版(理论)
专栏:

  扩大民主 完善办法 突破难点
  健全用人机制的重要环节
  贾德臣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这一新要求为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指明了方向。
  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科学机制,是逐步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不断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过程中,十分重视用人机制的创新,使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相互作用、配套进行。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科学机制,形成了一些重要成果。如在选拔任用机制方面,提出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推行体现公开、公平、竞争的择优方法,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探索实践等。在管理监督机制方面,提出加强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加强主动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切实把监督贯穿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日常管理中等。同时,初步形成了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以及公示制、考察预告制等制度。但也应看到,干部人事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以解决。
  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实知情权,就是通过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规定,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的职位、标准、条件、程序以及范围对象内的人员等情况,切实增加透明度,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落实参与权,就是要让群众知道民主推荐干部是自己的应有权利,了解民主推荐干部的程序、条件和要求,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扩大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改进方法并提高质量。落实选择权,就是要创造群众行使权利的机会和条件,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科学的方法规范操作,对于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要认真研究,正确的意见要认真采纳,使干部推荐的过程和结果真实反映群众的意愿。落实监督权,就是要把组织人事部门置于群众的视野之中,使群众能够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努力把规范群众监督与强化组织监督和引导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
  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工作的办法。政绩是一个人各方面素质的综合反映。工作不肯干,没有真本领,群众不拥护,政绩出不来。因此,注重实绩具有正确、全面的价值导向,把政绩作为重要依据说服力强,也比较容易操作。要通过政绩考核,注意发现那些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政绩突出而不事张扬的人,真正根据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有赏有罚,有升有降。为了准确评价政绩,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制定以政绩为核心内容的,包括能、勤、绩、廉在内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并认真按标准和办法进行实施,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在具体操作中,要避免把注重政绩与德才兼备标准简单地画等号,防止急功近利。
  进一步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上得不科学,能上不能下,是传统用人机制缺乏活力的症结所在。因此,要从“上”、“下”两方面着手,突破“下”的难点。对于“上”,要真正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的落后观念,通过竞争择优的机制,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特别应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办法向广度和深度推进,使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人员的比例在新提拔、新上岗的人员中有较大提高,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操作办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对于“下”,要真正打破传统的“官本位”意识和患得患失的心态,通过淘汰机制和更新机制,实行任期制、聘任制以及任职试用期制度,推行辞职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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