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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立法”日益受到立法者青睐 “群众意见”如今已不再可有可无 “立法听证”使立法手段更加多样 “兼听则明”带来立法质量大提高 中国:走进“开门立法时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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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13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广角

  ●“开门立法”日益受到立法者青睐
●“群众意见”如今已不再可有可无
●“立法听证”使立法手段更加多样
●“兼听则明”带来立法质量大提高
  中国:走进“开门立法时代”
  本报记者 吴兢
  岁末年初,“开门立法”之声不绝于耳:
就在今天,贵州省贵阳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未来5年的17项立法项目。包括《贵阳市水库管理办法》在内的10项由市民提出的立法建议“榜上有名”,占所有立法项目的58.8%;
在四川省,省人大常委会对向社会公开征集到的411条立法建议进行了初步筛选,包括《加强宠物立法,消除城市公害》在内的9项立法建议被列入了2003年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1月9日,就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修改方案,公安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翻开近年来的立法史,我们发现:“开门立法”日益受到立法者的青睐。立法者纷纷向民众打开大门,集中民情、民意、民智“开门立法”——
  起点提前
  2002年2月,初春的福建被来自省人大常委会的一则公告震动了!
  这是一则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的公告。根据这则公告,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包括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作为今后福建省地方立法项目选择的依据和参考。
  就是这则公告,创造了“开门立法”的又一个飞跃:将“开门立法”的环节提早到“源头”。
  此后,云南、南京、甘肃……开放“源头”的立法者越来越多。
  从法律制定出草案后,再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到法律制定过程中,便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再到如今的立法源头——就立法项目、法规草案向民众征集建议,立法者向民众打开立法大门的时间越来越早。
  有人感叹:以前的立法,从“点菜”到“烹饪”,都由立法者说了算;如今的立法,民众不但参与“烹饪”,而且还可以大大方方“点菜”了。
  层次扩展
  无论是全国人大制定法律,还是地方各级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无论是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还是各部委制定部门规章,都在立法过程中向民众热情地打开了“大门”。
  早在5年前,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便首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全民意见。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共收到人民来信611封。
  此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婚姻法修正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而在以往习惯于部门立法的政府方面,也开始更多地倾听民声——
  2001年6月21日,国土资源部首开制订部委规章公开征求意见的先河:全文公布《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草案)》,征求全民意见。立法者庄严宣布:“我们期待来自群众尤其是农民的声音。没有任何‘禁区’,没有所谓‘统一宣传口径’,随时都可在报章上将意见公开。”
  一年后,国务院法制办于2002年10月向社会公布了《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并征求意见。据悉,这也是近10年来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首次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短短20天意见征集期,仅直接寄送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函就达200余件。
  形式多样
  1999年9月,一种崭新的立法
  手段——立法听证会,诞生在广东省。来自建筑施工一线的经理、建筑工程系的教授等20人,怀着激动的心情参加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改草案)》的听证会。听证会上,大家对草案逐条品评,共发表意见和建议近百条。
  除了听取各方不同意见的立法听证会,还有听取专家意见的立法论证会、座谈会。在修订文物保护法的过程中,这两种形式发挥了重要作用。应邀而来的各路专家畅所欲言,不同观点针锋相对,为文物保护法的修订提供了权威而全面的意见。
  还有向全民公布法律草案征集意见,就立法项目的规划等向群众征集意见……开门立法,形式不断创新。
  广纳群言
  “对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婚姻法时采用率比较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这样评价。
  向全社会公布《婚姻法》修正草案公开征集意见,是近几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人数最多、提出意见最广泛的一次。仅一个多月时间,便收到群众来信、来函、来电等3829件。
  近年来,不但民众参与立法的热情高涨,水平也日益提高。有的逐条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有的甚至另行起草法律全文……在各地立法项目的征集中,越来越多的民众立法建议被列入立法规划中。
  “开门立法”意义重大。其一,“兼听则明”。有民众的参与,立法更有针对性,质量更高;其二,极大地促进了民主进程。以前,老百姓所感受到的民主,更多的是选举,是管理,是监督……立法的民主,让老百姓的民主“更上一层楼”。这也正是老百姓身边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政治文明”。
  如今的“开门立法”,不再“星星点点”,已成“星火燎原”;如今的“开门立法”,从立项到内容,贯穿了立法的全过程。
  中国进入了一个“开门立法时代”。(本报北京2月12日讯)(附图片)
压题照片:四川省成都市民文仕全在家中向记者展示他提出的立法建议——《加强宠物立法,消除城市公害》。他于2002年11月27日通过互联网向四川省人大提出的这项建议已被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新华社记者 陈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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