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阅读
  • 0回复

正确适用法律 审理涉农案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19
第14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正确适用法律 审理涉农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军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据农业法、草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时、公正地审理了一批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和维护农民利益的案件,其中尤以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为多,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2000年至2002年底,全国法院受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3.7万余件;从严惩处了一批构成犯罪的坑农害农案件,如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等,审判非法占用耕地刑事案件106件。
人民法院要通过严格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案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打击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破坏农业经济的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