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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网上交友”要慎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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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21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法官提醒
“网上交友”要慎重
  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高志海、张浩)时下,一些人迷恋于在虚无缥缈的网络世界去结识自己的“朋友”或“知己”,在未曾谋面,根本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便敞开心扉,无所不谈,甚至邀请“上门”面谈,有时却导致引狼入室,“赔了自己又遭劫”。
  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名抢劫网友的罪犯作出判决。26岁的北京市某食品冷冻厂工人刘卫东、赵洪煜预谋抢劫,他们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年轻女网友后,设法得到其联系方式和住所地址后进行抢劫。2002年1月4日晚,二人在分别进入网上结识的高小姐暂住处后,抢得高小姐存折、VCD机、移动电话。第二天早7时许,二人又采用暴力手段,将回到该住处的李小姐捆绑,并抢走李小姐一张存折。在抢劫过程中,刘卫东将高小姐强奸。
  之后,二人又结伙采取相同的方法入室抢劫两起。
  审理此案的法官在此提醒网友们,网上交友陷阱多,要慎之又慎,上网与他人交往时一定要有戒备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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