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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关键性工程”——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系列述评之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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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21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广角

  筑牢“关键性工程”
——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系列述评之五
本报记者 盛若蔚
  ●为政之道,要在得人,关乎党和国家兴衰存亡
●人尽其才,广纳群贤,“党管人才”成为亮点
●朝气蓬勃,奋发有为,高素质领导层在形成
  干部队伍建设,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紧抓不放的重大战略问题。
  领导班子建设“是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的关键性工程。”江泽民同志早在1994年就高瞻远瞩地作出这一光辉论断。党的十六大再次向世人昭告,我们党将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
  为政之道要在得人
  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党、我们国家的兴衰存亡。
  多年来,各地为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探索不懈,成果不菲: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200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2002年7月,修改完善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鲜出炉。但总的来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整个改革的形势仍不相适应。
  专家指出,当前最大的问题是: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性、民主化和制度化不强;干部人事法制体系还很不完备;立法层次不高,缺乏必要的权威性。
  在实践中,干部任用的权力过分集中,神秘化和封闭式运作仍没有完全打破,选拔任用干部中失察失误的情况时有发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仍显乏力。从“沈阳老大”慕绥新到“五毒书记”张二江的卖官屡屡得手,与此都不无关系。
  此外,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不畅,优秀人才尤其是年轻人才较难脱颖而出,干部分类管理不健全,人才队伍的总体数量不足,结构分布不合理等难题,都在强烈呼唤破解。
  深化改革明确目标
  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这两个方面,为今后如何培育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明确了目标,指引了方向。
  十六大报告关于培育干部队伍问题的亮点之一,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部分,第一次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了详细阐述。这说明,我们党已不再将干部队伍建设仅仅作为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而是将其进一步纳入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
  依据十六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核心内容在于“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
  而所谓“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是指一支由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素质的领导骨干带领的、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是一支包括党政领导干部、经营管理领导干部、科学技术领导干部和其他战线领导干部组成的宏大队伍。要“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实质上就是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领群众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
  无论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还是“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其共同之处在于,都离不开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这个根本抓手,这一条做好了,干部队伍建设就有了可靠保障。
  根本大计重在落实
  培育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一在创新,重在落实,需要行之有效的新机制做保证。人的问题甚为复杂,社会形势日新月异,地区、部门情况千差万别,这些都决定着,再用老一套办法来选人用人——此路不通!因此,要落实纲要、落实条例,唯有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变化。
  近年来,各地在制度创新、培育方式等方面大胆试,果敢闯,趟出了不少既突破陈规、又符合实际的新路子。
  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标志,各地在解决干部能上能下,扩大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方面探索不懈。
  从1998年起,湖南省常德市率先在市委、市政府设立考核办公室,专门抓包括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在内的考核工作,以考核结果确定干部的“上”和“下”,真正实现“能者上,相形见绌者下”。
  在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方面,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行之有效的制度逐渐被认同,并被新修改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吸纳。
  “选好用好一个人,就等于树立一面旗帜。”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只要不断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领导干部和各方面人才,我们就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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