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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地方出现了转移加重农民负担的新情况,乱收费的对象由大人向孩子转移——警惕农村乱收费抬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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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22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时评

  最近,一些地方出现了转移加重农民负担的新情况,乱收费的对象由大人向孩子转移——
警惕农村乱收费抬头
李建兴
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农业人口达6.2亿,约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3/4,大部分地方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但记者最近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出现了转移加重农民负担的新情况、新苗头:乱收费由农业税费向行业收费转移。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的信息显示,自2002年上半年开始,涉及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的举报逐步上升,已占安徽省涉农收费举报总量的七成左右。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种多少地,该缴多少税款,纳税通知书上写得一清二楚,多收乱收行不通了。于是,一些部门就变换手法向农民要钱。据有关部门调查,现在农村常见的收费项目,大都有行业法规支撑,有些上级政府早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在农村仍然照收不误。乱收费的对象由大人向孩子转移。税费改革前,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费用的主要承担者是农民,税费改革后教育费用落在了政府身上。然而,有些地方想方设法在孩子身上打主意。国家计委的一项调查表明,自前年各地成立价格举报中心以来,教育乱收费一直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直接要钱要物向强迫提供服务转移。一些地方基层政府搞“有偿服务”,把行政行为变成经济行为,让农民为“政绩工程”买单。有的地方打着“富民”的旗号,强迫农民购买种子包衣剂、秸秆速腐剂,推销麦种豆种玉米种子,统一购买退耕的树苗等,实际上增加了农民负担。
  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作出的重大决策。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要清醒地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能存有任何麻痹、松懈思想。要加强检查和监督,采取措施确保试点地区农村税费改革后已经减轻的负担不反弹,为今年农村税费改革创造良好环境。特别是要敢于碰硬。最近,为整治学校乱收费,湖北省黄梅县教育局发出通报,撤销6所学校校长职务,给予2所学校校长行政记大过的处分。
  就全国而言,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还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业部门在农村的收费项目。要继续开展涉农收费文件的清理,坚持公示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特别是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建房、教育、电价等方面的乱收费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刹住一些部门变换手法摊派收费的不正之风。
  当然,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必须继续广泛深入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并把税费改革与其他配套改革措施结合起来,如农村教育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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