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4阅读
  • 0回复

规范主体行为 强化外部监督 日照扎实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23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规范主体行为 强化外部监督
日照扎实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本报日照2月22日电 记者宋光茂报道:近日,曲阜师范大学日照学院教工花园二期工程招投标,山东省日照市监察局、工商局、执法办、公证处等部门现场监督,活动全过程向新闻媒体开放。在建筑工程领域,日照市内靠规范主体行为,外靠强化监督,使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逐步销声匿迹,市场秩序正逐步规范。
  工程层层转包,工程款层层“剥皮”,最终的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这曾是建筑工程领域的“通病”。对此,日照市加强专项整治,努力使市场主体树立起自律意识。日照市对规避招标、肢解发包、违法分包、逃避监理、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在建的117个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12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日照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楼未实行监理,怡海园工程施工图未报审查,分别被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条例处以罚金20万元。
  在对招标投标各环节的管理中,日照市注重把好信息关、招标文件审查关、评标办法审查关、标底保密关、评委评审关。在完成了有形建筑市场与政府部门脱钩的基础上,日照进一步拓宽了市场交易的范围,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纳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对所有可能“暗箱操作”的项目都实施了“阳光工程”,以利于外部监督。
  日照还建立并依托“三项制度”,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一是实行工程质量全程控制制度,从工程的开工审查、材料设备准用、施工监督检查到最后竣工,每个环节都有一整套管理办法。在2002年质量大检查中,日照检查了95项工程,查出质量隐患328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5份,停工整顿工程3项。二是实行住宅工程无质量通病制度,去年全市将新开工建设的153项住宅工程全部纳入该项制度的约束之下。三是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自去年1月1日起,日照市正式实施备案制度,对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房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房屋确权手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