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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吸引力与感召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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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24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文化的吸引力与感召力
艾斐
经济、政治与文化是构成综合国力的三大基本要素,但它们在发挥自身的作用时却有着各自的特殊实现方式。就文化而言,不论其表现的内容是什么,也不论其采用的形式是什么,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而要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则又必须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新颖活泼,能够给人以美感、激情与力量。这是因为文化所作用的对象是人,是人的思想、心灵、情感,首先必须让人愿意和乐于接受。
  十六大报告指出,先进文化的作用,就在于它能够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毫无疑问,这个任务是光荣的、崇高的、重要的。正因为文化具有升华思想、激扬精神、醇化道德、陶冶灵魂的特殊功能,而其功能的实现方式又总是以新的思想与美的形象为中介,多样化、个性化地反映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变革,表现多彩的生活与清纯的人性,彰显高尚的道德与丰赡的情愫,展现远大的理想与绮丽的憧憬。所以,要发挥文化的作用,就必须遵循文化的规律。文化消费的增长往往是与恩格尔系数的下降成正比的。人们对文化的需求,主要是一种对素质、道德、智慧和精神的需求,是走向文明的一个标志。
  人们的文化需求对提高民族素质和激发创新精神至关重要,但同时又需要文化的接受主体具有高度的自觉性。而接受主体具有这种高度自觉性并在文化消费中得到审美激情与思想教益的前提条件,则是文化自身必须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这种吸引力和感召力越强烈、越巨大、越持久,文化的冲击力、震撼力和渗透力也就越强烈、越巨大、越持久。否则,无论文化创造者的主观愿望多么美好,最终都是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大都有这样的体验:常常有那么一些文化产品,由于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而被人们拒绝接受,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有健康而积极的内容与新颖而独特的形式达到完美结合并由此产生强烈吸引力和巨大感召力的文化产品,才能在大众欣然接受的过程中起到传播先进思想和进行审美熏陶的积极作用。
  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的文化产品,不仅能让人愿意接受和乐于接受,而且能使人从中受到教育和激励,在因文化感应而实现思想升华与心灵震撼的过程中得到启迪与提高。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主要来自文化产品自身所蕴含的时代精神、思想内涵、道德情操与精神光彩,以及新鲜而美妙的方法、技巧与形式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切实做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积极创造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足以警世、醒世、传世的优秀文化产品,并赋予这些产品以纯情与激情、活力与魅力。只有这样,文化才能真正发挥其自身所特有的功能和优势,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为增强综合国力和培育民族精神,发挥作用,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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