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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首次法制讲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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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26
第14版(聚焦人代会·历史回放)
专栏:

  举办首次法制讲座
柳晓森
  五年中,九届人大常委会共听取30次法制讲座,1998年6月16日人民大会堂——
1998年6月1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第一次法制讲座。
那天,著名宪法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崇德作了题为《我国宪法与宪法的实施》讲座,讲座分为三个部分:一、什么是宪法;二、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精神;三、我国宪法的实施。
讲座中,李鹏等领导同志认真听课和记录,会场气氛活跃。
李鹏委员长在那次法制讲座时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肩负着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为了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并使人大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应该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形成学习的浓厚气氛。
从那次讲座以后,常委会听法制讲座成为制度,到2002年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听取法制讲座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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