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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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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26
第14版(聚焦人代会·历史回放)
专栏: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
张显
  2000年11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区委书记连廉作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选民的评议。在述职会上,连廉把他作为人大代表两年来的履职情况,从参加人大的会议、活动到走访选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一一向在座的40多名选民作了汇报。
2000年4月,北京市东城区专门制定了《人大代表述职办法》,规定每位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要使全区247名人大代表在本届任期内全部向选民述职一次。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已经在全国各地广泛地开展起来。人民代表向人民述职,如一股民主新风,吹进社会。这项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它落实了选民的监督权和选择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代表参政,不只是表达他个人的见解和主张,更重要的是要表达他所在选区绝大多数选民的意见。因此,他应定期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的监督。
二是有利于促使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的询问和评议,这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绩效是一次面对面的检查。
三是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在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同时,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提倡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能够发挥权力机关依法办事的表率作用,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法制环境。
为了把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各地人大纷纷制定工作规则,把述职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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