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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要求开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新局面 《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将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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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27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央综治委要求开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新局面
《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将实施
  本报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裴智勇报道:从今年起,我国将立足社区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作为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在全国范围内将选择30—50个典型社区作为试点,探索在社区中开展预防工作、落实社区预防计划的成功模式。这是记者从26日在此间召开的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提出,今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立足社区,抓深化,抓落实,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努力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局面。一是立足社区,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基层全面展开。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继续深化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结合,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自护能力。三是抓住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继续推动“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非法“口袋书”专项整治行动、“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等重点活动的持续开展。四是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机构和机制建设,加强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针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与保护”、“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履行的社会干预”等问题进行调研,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规律。
  会议对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在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工作中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
  这次会议对2002年的预防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审议了2003年预防工作重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志出席会议并做讲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出席会议。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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