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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京城网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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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27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记者调查

  暗访京城网吧
  本报记者 何小燕
  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3个月之际,记者对北京市朝阳、海淀、崇文、东城、西城区的多家网吧进行了暗访。
  暗访的网吧均在门口挂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牌子,《条例》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规定显然得到了遵守。禁入标志有了,执行情况怎么样呢?
  2月15日15时,朝阳区“瑞石互联网络中心”。网吧内几乎座无虚席,其中还有不少外国人。记者注意到一位穿淡蓝色校服学生模样的上网者正在网上酣战,便问网吧员工:“没有身份证的孩子能来玩吗?”“不行!最近查得挺严,我们不敢违反规定。”这位员工说。但他接着补充道:“家长带着就可以。”
  2月15日15时30分,朝阳区“天旭网站”。这家网吧与“瑞石互联网络中心”毗邻。所有光顾这里的客人都被要求出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一位中学生模样的孩子因为没有身份证被“挡驾”。“如果家长带着他来行吗?”记者问。“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只要有监护人,孩子就可以玩。”两位员工解释说。
  记者查遍《条例》并未找到“家长带着就可以”的依据。看来,《条例》中的有关禁入规定在上述两个网吧都被打了折扣。
  2月15日20时40分,崇文区“光明在线”。一中学生模样的男孩走了进来,问道:“能上网吗?”当班的员工答道:“能,现在上吗?”男孩却扭头离去。记者上前询问:“学生能来这儿玩吗?”员工的回答很坚决:“不能!未成年人不能玩。我们新开业,管得可严了。”
  2月15日22时30分,海淀区“网络家园”。这家网吧虽有“禁止吸烟”的标志,但记者注意到在其中的一个房间内,有两位上网者正“吞云吐雾”。
  2月15日23时15分,海淀区“北方互通网馆”。这家网吧规模很大,约有400台上网电脑。记者在与一位管理者谈起“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规定时,他说,“有时免不了几个领导带着亲戚来”。同记者暗访过的其他网吧一样,这家网吧内不少人也在玩CS(“反恐精英——半条命”)游戏。《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经营非网络游戏”。在记者暗访过的所有网吧中,CS是最为流行的暴力游戏。这个游戏有丰富的场景设置,逼真的音响效果和血腥的射杀场面。“规定不能玩局域网游戏,但我们这儿安装了几个服务器。”这个管理者悄悄对记者说。记者在其他网吧也发现了类似私自安装服务器的情况。
  2月16日10时30分,东城区“永凝结上网服务中心”。虽然墙上挂着“禁止吸烟”的标志,还是有人在电脑前点燃香烟,但立即被工作人员制止。按照《条例》规定,网吧应将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和上网信息记录备份保存不少于60天。但在这家网吧的电脑上,记者只能找到三周的记录。除了CS游戏,“魔力宝贝”、“魔兽争霸”、“大话西游”、“红色警戒”等游戏也有人在玩,只不过这些游戏需要ID卡和密码。在离这家网吧不远的街角处的一个小摊上,记者见到了各种各样的游戏卡,每张卡的价格在15至40元不等。摊贩告诉记者,买卡的大多是中学生,他们一次最多买十几张。
  2月16日13时,西城区“百乐园”。这家刚刚装修过的网吧环境不错,管理也很严格。但经营者对记者大叹苦经:“如今生意太难做!未成年人不许进来,我们的财路断了。一台电脑当时买约1万元,200台就是200万元,再加上装修费及各种费用,可是一笔不小的投入。要自杀,开网吧!”
  2月16日14时30分,朝阳区“水碓路网吧”。这家网吧没有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及工商执照。在众多的上网者中,不少人也在玩非网络游戏。记者询问了几个玩兴正浓的年轻人,他们明确地告诉记者:玩的是局域网游戏。然而,网吧管理人员却信誓旦旦地保证:上网者玩的全部是网络游戏,没有局域网游戏。
  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已于2002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条例》对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息室等营业性场所的开办条件、经营行为、责任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3个月过去了,各地落实《条例》的情况怎么样呢?本版今天刊登的这组文稿、图片告诉我们,《条例》中的一些条款在一些地方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禁止吸烟”、“不得经营非网络游戏”、“不得通宵营业”、“不得涉及黄色、暴力”等基本的规范、要求,仍未完全得到遵守。
  希望有关方面在前一阶段取得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严肃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公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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