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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学术座谈会”主张 新修清史应在体裁体例上进行综合创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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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28
第9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术信息

  “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学术座谈会”主张
新修清史应在体裁体例上进行综合创新
  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纂修反映当代学术水平的传世之作——清史,已经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被列为新世纪标志性文化工程。如何修撰新的清史,即清史编纂应该采取什么样的体裁体例,则是这项巨大工程首先遇到的重大学术问题。日前,“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学术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0名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共同探讨编纂清史的体裁体例问题。
  体裁体例问题的确定首先要解决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中国古代有“易代修史”的传统,自明朝建立到现在的600多年间,曾经有3次国家修史:一是明修《元史》,二是清修《明史》,三是民国初年修《清史稿》。目前纂修清史,是第四次国家修史。前人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可资借鉴的经验。以往正史的编撰体裁,均采用司马迁所创立的纪传体。但历朝历代的有识史家并没有完全拘泥于此,而是一直孜孜不倦地进行探索。各个时代修史,无不以以往成例为基础,结合时代特点和需要,大加改造。当今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即使纪传体,自身也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进入20世纪,随着历史观的改变,一些史家陆续以章节体撰写清代历史。近百年来,清史著述多运用章节体这一体裁。
  在这次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清史的体裁体例问题,进行了充分而深入的讨论。有人主张,应基本承袭传统的纪传体,使新修的清史成为继二十四史之后的又一部正史;有人则主张,摒弃原来的纪传体,完全以新的章节体来撰修清史。较多的专家学者提出,新修的清史应是一种新的综合创新体,这其中包括对传统的纪、传、表、志的重大改造,使之面貌一新;也应该增添图录等新的内容,用珍贵、精致的图画、地图、照片等生动形象地表现历史,同时增加综述(或称通纪、总论、序论等),用比较简明的文字综合叙述清代历史发展的基本脉络和发展趋势,以弥补传统纪传体“大势难贯”的缺陷。
  (石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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