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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于公正的天平——记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盛勇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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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02
第1版(要闻)
专栏:

  忠诚于公正的天平
  ——记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盛勇强
  本报记者 吕网大
  伴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人们法制观念的提高,法院越来越成为排解社会矛盾的场所,而法官因其工作与人们的利益密切相关,也同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他们在为中国法制的建设而辛勤工作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盛勇强就是他们之中的杰出代表。在20年的司法工作实践中,盛勇强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努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规律,成为上海法院民事审判领域的带头人。
  名不虚传的审案能手
  这是一起独特的房屋析产案。涉及此案的人员众多且关系复杂,原、被告双方所争议的标的是一栋年代久远的小楼,而旅居巴西老华侨的有力证据是那张60多年前早已发黄的英文房契。根据房契记载的事实,一审法院作出支持老华侨的判决。二审时案子到了盛勇强手中,一般情况下,有房契作证据,加上历史久远,此案很难改判。但盛勇强凭着对公正的追求,仔细地梳理着案卷的所有证据,他查阅了大量有关解放前上海房地产状况的档案资料,又仔细翻译并研究了文本的原文,尘封的秘密终于被揭开了:根据文本的记载和当时的情况,所争小楼属于“租地造屋”,也就是说屋主对所租地上造的房屋产权是有期限的,一旦租地期满,该房屋产权就应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这栋小楼所租土地的所有权,在解放前属外国教会所有,解放后属国家所有,而案件诉至法院时,租地期限早已届满。这样,小楼的归属就不言自明了。一起看似荆棘丛生的疑案,经盛勇强一梳理,就变得脉络清晰,矛盾迎刃而解。通过审理这类案子,盛勇强以顽强的精神刻苦钻研,在实践中慢慢积累,基本摸清了一个多世纪以来上海房地产发展演变的脉络,年轻的法官也终于成了这方面案件的审理专家和能手。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民商案件也大幅度增长,这是社会不断走向文明进步的标志。但同时,民事审判的格局也正在发生新的变化,特别是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上海,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案件审理的难度急剧增加。面对大量疑难案件,盛勇强也经常面临新的挑战。
  数年前,在上海市郊发生了一起外国航空公司坠机事件,这起损害赔偿案涉及4人死亡、相当一批房屋财产被毁,国内这方面的立法是空白。盛勇强将国内外有关法律与协定融会贯通地作了权衡对比后,对此案审理的法律适用顺序提出了精辟的见解。审判结果为中外双方当事人所接受,外国保险公司的英方律师更为中国法官公正而独到的见解所折服。
  要问这些年来盛勇强参与研究解决了多少难案与难题,恐怕连他自己也数不清。但在同事们的记忆里,在民事审判这一领域中,似乎还没有难得倒盛勇强的疑难案件。这些年来,盛勇强主审的这些案件几乎都是社会矛盾尖锐、法律关系复杂的难案疑案,审理难度都比较高。然而,在盛勇强手中,如一团乱麻的案情被梳理得清清楚楚,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违法行为也受到了制裁。多年来,盛勇强主审案件上千件,却无一例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在这些案子的背后,凝聚着盛勇强默默奉献的智慧与心血。
  成功之路是勤奋与敬业
  20年前,18岁的盛勇强走上司法工作岗位时,我国的民事法律仅有一部《婚姻法》,如今已形成了以《民法通则》为核心、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在内的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盛勇强在司法实践中不断追赶共和国法制进步的潮流,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汲取养分。从踏进法院大门的那天起,他就抱定了从事审判工作、献身司法事业的信念。在他家那套窄小的两室一厅的住房里,因堆满了各种法律书籍而拥挤得几乎转不过身来。他每天晚上都要熬到后半夜才能上床休息。无数个节假日他是在图书馆或书店度过的,数不清的夜晚是在灯下苦读中熬过来的。
  盛勇强在工作中学习,又在实践中提高。
  通过自学考试,他完成了法学大专、本科直至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全部学业。正是凭着勤学苦钻的实干精神,盛勇强从一名高中生成长为具有高学历的知识型人才;也正是凭着对人民司法事业执著的追求和孜孜不倦的努力,他从一个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功底深厚的专家型法官。盛勇强以他出色的工作,先后多次立功并受到表彰,他曾获得“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优秀青年卫士”、“全国十大杰出法官”等光荣称号。
  殚精竭虑为法制建设作贡献
  盛勇强还在实践中探索推动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通过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他总结了多年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经验和不足,通过学习、借鉴国内外司法改革的成功做法,就如何强化合议庭职能,落实好合议庭负责制,作了大胆尝试,并逐步形成一套庭前合议、庭上审议、庭后评议的合议庭日常工作规则。该规则推行后,长期困扰民事审判工作发展的合议庭作用未实际有效发挥、合议庭开庭“一人审两人陪”或审而不议、开庭走形式的问题,得到了彻底的根治。
  作为高级法院的民庭庭长,盛勇强更侧重于从全市民事审判工作的全局,思考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他对全市三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既着眼于当前,又有利于发展的思路,即基层法院在把好质量关的同时,应更注重办案效率,其功能主要在于及时解决纠纷,而不是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中级法院应以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其功能主要在于确保适用法律的正确、裁判的公正及维护法制的统一;高级法院应将主要精力放在确保辖区内执法统一上,而不是以解决纠纷为主要任务。针对办案质量方面存在的举证责任分配不当、案件法律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缺失,他主持编写了《民事办案要件指南》,帮助广大民事法官养成缜密科学的法律思维习惯,推进规范办案,提高审判质量。
  近10年来,占上海法院各类案件总数近60%的民事案件,连续多年以10%的幅度递增,2001年上海的民事案件收案已超过10万件,
  任务与力量的矛盾十分突出。对此,盛勇强认识到,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光靠加班加点,只能解燃眉之急,非长久之计。必须向改革要效率,通过改革,为基层法院减负增效。他深入到各基层法院调查研究,组织制定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若干操作规程(试行)》,既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又规范了操作,使多数民事案件的审理做到了简易而不随意,有效缓解了民事审判的压力,不仅深受上海基层法院的欢迎,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盛勇强这些年来结合自己的审判实践,撰写了不少有指导意义的论文。他在论文选题上始终紧紧抓住工作中遇到的亟待明确与解决的疑难问题,大胆借鉴国际国内一切先进的法学理论和司法理念,纵横比照,而后提出自己的能为审判实践所用的观点。针对物业管理纠纷增多,法律规定不尽明确的情况,他带领调研组,到各基层法院调研,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问题的解答》,结束了审理这类纠纷没有统一执法尺度的局面,最高法院将此在《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中全文刊出,向全国法院作了介绍。
  心中自有天平在
  盛勇强在高院民庭主审案件多达上千件,而这些案件,大都是标的数千万元乃至逾亿元的大案。原告方、被告方通过种种途径想与盛勇强拉关系、套近乎,以求得盛勇强在审案中的格外关照。多年来,面对各种考验与诱惑,他不为所动,对亲朋好友的“招呼”,他对自己约法三章:一是听,有理就听取你的合理意见,无理则听过作罢;二是不影响合议庭,不管是来自哪方面的招呼,决不传给合议庭;三是案件的最终处理,无论说情者什么来头,案件结果只以合议庭评议结论为准。盛勇强对此说到做到。他有个亲戚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任副总经理,提起执法如山的盛勇强,也有点无奈:房地产官司想找盛勇强打招呼,那绝对没门。有一次,盛勇强爱人的一些朋友邀请他聚会,盛勇强了解到有律师参加,立即婉言谢绝了。盛勇强平时很少参加这类应酬,特别是可能影响到公务的活动。他的这些做法在常人看来简直不近人情,但盛勇强始终保持着一个人民法官的慎独品格,自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将一切诱惑拒之门外。因此,在盛勇强多年来主审的案件中,没有一件因不廉洁而被举报或投诉,也没有一件因裁判不公而提起再审。
  “在我心中始终有一杆天平,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姓‘公’而不姓‘私’,在法律的公正面前,绝对没有什么能与之抗衡的。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置于心中,使我抵御了种种说情与诱惑,经受了考验,保持了一个法官的清正廉洁。”
  这,就是共和国年轻法官的崇高胸怀和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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