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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的人民检察官——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侯耀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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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03
第2版(要闻)
专栏:

  新时期的人民检察官
  ——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侯耀生
  本报记者 徐运平
  没有豪言壮语,像一位谦和学者;身材不算魁梧,睿智的目光里透出沉稳与刚毅。他很少谈及自己,面对记者的采访甚至显得有些拘谨:“我是个平常的人。”
  然而,正是这位“平常的人”,以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扎实作风和艰苦奋斗的实干精神,在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岗位上,十年如一日,默默耕耘,创出了不平常的业绩!被誉为“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楷模”。
  他就是现任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原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优秀共产党员侯耀生。
  在二七区检察院这个小小的平台上,侯耀生一步一个脚印,带出了全国一流的基层检察院:连续6年分别被评为省、市“先进检察院”、“五优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1年,他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
  勇立潮头,做检察改革的“弄潮儿”——
  “改革创新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不求轰轰烈烈,只求扎扎实实。”
  追寻侯耀生的奋斗历程,我们发现,每一步都是那样坚实。“不求轰轰烈烈,只求扎扎实实。”7年中,侯耀生在二七区检察院这个平凡岗位上躬身探索,演绎出一个又一个敢为人先的创新故事,不断推动着基层检察院的航船破浪前行。
  1995年,侯耀生从中原区检察院检察长的岗位交流到二七区检察院任检察长。上任之初,他就提出了“质量建院、科技强检”的方针。7年来,侯耀生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检察改革举措,在全国检察系统创造了数项第一。
  1996年,侯耀生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推出“专职检委会委员制度”。制定的《检委会议事规则》,对书面报告的内容、委员发言等研究案件的全过程作出明确规定,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使委员们的发言都“记录在案”,有效地改变了检委会案件提交标准不明、无人把关、委员发言随意性大、直接影响办案质量的状况,较大限度地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与公正。
  1997年,侯耀生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检察、公安“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交换意见,加强了双方的业务联系,增强了证据意识,降低了案件退补率,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拓宽了侦查指导与监督渠道。
  随后,侯耀生先后推出了全国第一个“不诉及撤诉案件听证制度”、第一个“基层检察院办案规范”、第一个全面推行民主管理的“基层院民主管理制度”、第一个“自侦案件模拟法庭诉辩制度”、第一个“案件流程管理模式”等十多项新举措,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一些做法在全国基层检察院推广。
  为让检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侯耀生又打出了“科技强检”的大旗。他从检察院有限的经费中,精打细算,逐步加强硬件建设。从1995年的1台计算机,发展到如今的千兆局域网,率先在全省实现了“讯问笔录键盘化,案件管理微机化,出庭公诉多媒体化”。
  1999年,轰动全国、涉案金额达8亿多元的郑州“三星”非法集资案被查处,受害者有1万多人,备受社会关注。二七区检察院的两名主诉检察官担任此案的公诉人,以确凿的证据和出色的答辩有力地控诉了犯罪。主犯李国法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0多名被告人全部被作出有罪判决。
  与时俱进,做“学者型”的检察官———
  “在终身‘学习型’的今天,检察事业必须走专业化道路,作为检察长,不抓干警素质的提高,就是最大的失职。”
  今年52岁的侯耀生,1979年从部队转业开始了他的检察官生涯。并非科班出身的他,经过几年的刻苦自学取得了大专学历。读书是他惟一的嗜好。在家里,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各种书籍,成了他简朴家当中最值钱的一部分。侯耀生工作之余,千方百计减少应酬,遨游书海,乐在其中。
  侯耀生有常年写日记、记笔记的习惯,他最珍贵的东西是放在办公室里的一摞读书笔记,点点滴滴记录着他的心得体会和人生感悟。“沉默权”、“司法诚信”、“制度公信力”等专业术语成为他最近笔记中频率最高的词汇。持之以恒的积累与更新,使侯耀生在专业知识以及执法实践中,始终站在检察事业的最前沿,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学者型”检察官。近年来,他先后发表、交流50多篇颇有见地的学术性文章,有的观点和研究成果被写进了专业教材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纲要》、《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
  “在终身‘学习型’的今天,检察事业必须走专业化道路。作为检察长,不抓干警素质的提高,就是最大的失职。”侯耀生说。在二七区检察院,凡参加专升本或研究生考试的,给3个月脱产复习假,工资照发,考上的学费报销。“请进来,走出去”,通过业务探讨、业务竞赛、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侯耀生的精心耕耘结出了累累硕果。目前,二七区检察院82人,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36人有本科学历,17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1人,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平均学历最高的基层检察院。
  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的执法者———
  “俯下身做人民的牛,站起来当人民的伞。不求奖杯多,但求口碑好。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让人民满意。”
  身兼二七区检察院反贪局长的侯耀生,7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121起,百万元以上大案20起,千万元以上大案8起。从被称为“中原第一案”的建行丰乐路分理处主任贾超
  4600万元的贪污案的破获,到农行二七支行刘楼分理处主任李
  付萍1200万元的挪用公款案的查处,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在中原大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是我追求的最高境界。尽管面对太多的选择、压力和诱惑,但我能逾越它。法与情,法与利之间,我拿得准谁轻谁重。”侯耀生坦诚表白。
  2001年的一天深夜,一位熟人带着一沓现金和高档礼品在家门口堵住了加班回家的侯耀生。这位熟人的弟弟是某税务局一名处长,因涉嫌受贿被二七区检察院立案查处。
  “你要不收下这点心意,我睡觉都不踏实。”
“我要是收下这些东西,睡觉也不踏实!你弟弟走到这一步,出路就一条,说服他认罪服法,争取宽大处理。我的权再大也救不了他。”
  “不屈为至贵,最富是清贫。”这就是侯耀生。“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法律的天平能不倾斜吗?!”
  然而,面对百姓,侯耀生却有着一腔火热情怀。“俯下身做人民的牛,站起来当人民的伞。吃的是百姓饭,穿的是百姓衣,百姓的利益要时刻装在心里。”侯耀生就像一棵大树,深深地扎根在人民之中。
  桃园路西居委会的任大妈,说起侯耀生公正执法的故事,感动不已。一次,作为区人大代表的侯耀生到选区调研时,任大妈向他反映了一起民事案件:郑州大学的王某骑自行车在家属院里撞伤一名孩子后逃离。孩子因家境困难,医疗费不足,没有得到及时治疗造成终生残疾。案件告到法院后,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不予赔偿。侯耀生决心为孩子讨回公道!他组织力量重新调查取证,查明案情后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法院最终撤消原判,改判王某赔偿原告4200元。案子历经两年半终于有了说法。
  “不求奖杯多,但求口碑好。”2001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区检察院召开执法执纪现场会,组织人大代表对该院所办理的1000多起案件开展检查评议。看到一本本卷宗装订整齐,材料齐全规范,代表们说:“二七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质量高,不愧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近年来,侯耀生连续5年向人代会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都获全票通过,向人大代表交出了一份份满意的答卷。2001年和2002年,在二七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四级人大代表行风评议中,二七区检察院连续两年名列第一,被评为“人民满意公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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