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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当禁止农民养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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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2-04
第2版()
专栏:

不应当禁止农民养鸡
近来江苏省的金坛、江都、淮阴、宿迁等县农村中,普遍发生了禁止养鸡和大量杀鸡的现象。
这些地区的一些乡干部片面地认为养鸡对农业增产有害,便擅自限制农民养鸡。许多农业合作社错误地规定:每户社员只准养一至二只鸡。江都县路筋区两渡乡乡长曾在乡民大会上宣布:“以后每户农家只准养三只鸡,多余的鸡限三天内全部杀光或卖掉。”事后乡村干部们进行了检查,随便到农民家里去打鸡杀鸡。许多农民不得不忍痛把大批母鸡杀掉、卖掉,或者拿到亲戚家去留养。
禁止农民养鸡是错误的。这些地区的党政领导机关应该对这件事进行检查,迅速制止乡村干部限制农民养鸡的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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