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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市长陈政高——迎难而上 深化国企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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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05
第8版(两会采风)
专栏:代表委员关注国企改革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市长陈政高——
迎难而上 深化国企改革
本报记者 崔士鑫
  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对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带动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来自老工业基地沈阳的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市长陈政高这样对记者说。
  沈阳国有大中型企业较多,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过巨大的贡献。改革开放后,一些国有企业遇到了经济效益下滑、历史包袱沉重、下岗职工增多等困难。陈政高介绍说,面对困难,市委、市政府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动摇,不断探索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的办法。近年来,重点在四个方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司化、股份化改造,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二是大力推进主辅分离,减轻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负担。近两年来,市财政支付2.7亿元资金,对52户国有大企业承担的转供水、自供暖、自管房和自办医院等社会职能予以分离。三是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资改造国企。近两年完成了华润压缩机、普利斯通轮胎等一大批重点合资项目。去年,全市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到14.1亿美元,同比增长65%。四是放开搞活中小国有企业,因地制宜,形式多样。
  深化改革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活力,一大批国有企业焕发了青春。去年,沈阳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10%,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提高3.8个百分点。国有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的发展。
  陈政高说,实践证明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我们要深刻领会并坚持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让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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