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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站在群众的前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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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2-05
第2版()
专栏:

要站在群众的前面
本报记者 孙祖年
几个月来,江西省组织起来的广大农民,掀起了农业增产的高潮。各个农业合作社,纷纷添置农具,购买牲畜,兴修水利,冬耕积肥,群众的生产情绪空前高涨。
中共江西省委决定:五年农业生产计划指标,争取四年完成。要求粮食产量1956年在1955年123亿斤产量的基础上,增加到143.2亿斤,即增产粮食20.2亿斤,比原定计划产量增加13.2亿斤。各级党组织纷纷响应省委的号召,及时制定专区、县、区、乡、社的粮食增产计划。
在制定1956年增产计划的时候,还有相当一部分县、区干部,对于农业合作化高潮带来的生产高潮认识不足,因而对于“五年农业增产计划指标争取四年完成”信心不高。他们认为自己的地区潜力小,条件差,不可能增产;有的认为江西年年都有水、旱、虫等灾害,增产没有保证。宜春县三阳区,1955年春入社农户10%,增产10%;现在入社农户和入社土地都达到了80%,但是这个区定的1956年增产计划仍然是10%。遂川县有的区原定1956年增产指标只有6%左右。
争取四年达到五年农业增产计划的指标,是不是像那些有保守思想的人说的那样没有把握呢?中共江西省委在1955年12月召开的有地、县委书记参加的省委扩大会议上的分析,回答了这个问题。江西全省水稻播种面积是4,100多万亩,其中早稻1,611万多亩,中稻927万亩,晚稻1,567万亩。晚稻中二季晚稻仅有620万亩,只占水稻播种面积15.1%。从上述早、中、晚稻播种面积来看,全省还有2,000多万亩是单季稻(其中绝大部分可变为双季稻)。全省农田的单位面积产量差别很大,有的县产量每亩达到七、八百斤以上,有的县还不到200斤。全省水稻产量以耕地面积计算,每亩平均只有320斤,若以播种面积计算,平均每亩不到280斤。这就说明了全省单位面积产量和土地利用率很低,增产潜力很大。现在全省已经基本上实现半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根据这些有利条件,省委要求1956年全省变单季稻为双季稻200万亩,每亩平均增产250斤;在一季早、中稻收割后,利用秋闲田,扩大秋季粮食旱作物500万亩,每亩增产60斤,提高单位面积产量6%。加上开荒75万亩、旱地变水田15万亩等措施,全省1956年增产粮食20亿到21亿斤是确实可以办到的。永新县原计划到1957年粮食产量比1955年增加18%。这次县委发动全县农业合作社讨论省委增产指示,自下而上地修订了增产计划,仅就农业增产三项措施、开荒、精耕细作等几方面计算,1956年就能增产22%。宜春县三阳区原定1956年增产10%,现在重新找窍门,挖潜力,全区耕地面积52,599亩,其中双季稻23,287亩,单季稻29,312亩,加上间作改连作2万亩、开荒100亩,1956年可增产40.7%。这个区的泸村乡第一农业合作社,1955年间作改连作14.4亩,平均每亩增产450斤,全社增产23%。1956年计划间作改连作的面积扩大到710亩,预计可以增产56.6%。全省绝大部分县、区、合作社经过这样深入细致地找窍门、挖潜力,都能实现四年完成五年农业增产指标的任务。那些看不到合作社大发展下的农业增产的巨大潜力的人,现在应该清醒了。他们应该深入群众,领导群众前进;不然就要落在群众的后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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