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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笠代表——制定《商会法》非常必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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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10
第5版(两会特刊)
专栏:

  冯笠代表——
制定《商会法》非常必要
  本报记者 富子梅 郅振璞
  多年从事工商联工作的冯笠代表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作为中介组织,目前商会和协会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行业自律,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培训、信息咨询、政策指导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职能都明显滞后。我国各类协会发展不平衡,有从政府职能部门转变来的,有自发成立起来的,前者需要加快市场化步伐,后者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发展。还有许多商会、协会是企业需要但还没成立的。这些都应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用法律规范起来。因此,制定《商会法》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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