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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妇女就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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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10
第6版(两会纵横)
专栏:议案、建议和提案

建议
  保障妇女就业
  本报记者 余继军
  建议人:福建团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华福周
我国从法律上保障了男女平等,但妇女就业问题仍很突出。据第二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2000年末,我国城镇妇女就业率为63.7%,比1990年下降了12.6个百分点;女性下岗再就业率也仅为39%,比男性低24个百分点;男女收入差距扩大,越来越多的女性由正规就业转向非正规就业,妇女劳动权益受损严重。建议:一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岗失业妇女的再就业培训;二是国家要根据当前非正规就业的形势,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法规。她还特别呼吁建立国家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可以解决单位之间负担畸重畸轻的矛盾,也体现了社会对女性生育的社会价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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