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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冷的哈尔滨,部分困难企业职工的取暖成了难题,急需建立相应的取暖保障机制——过冬莫成过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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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01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热点

  在寒冷的哈尔滨,部分困难企业职工的取暖成了难题,急需建立相应的取暖保障机制——
过冬莫成过关
  新华社记者 王淮志 本报记者 汪波
  展英今年又交不起取暖费了。看到有人来,她那十五六岁的女儿急忙端起粥和咸菜进了厨房50岁的破产企业职工阎淑英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那是一间使用面积仅为21平方米的动迁房。屋里除了两张床,写字桌上的一台旧电视外,再也看不到值钱的物件。
  去年,阎淑英母女因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享受了取暖费全免的照顾。今年3月,阎淑英办理退休手续后,每月领取退休金400多元,被取消“低保”,取暖救助也相应被取消。阎淑英说:“退休前,为补交养老基金,借了1.8万元债,老人身体又不好,家里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交取暖费了。”
  在与记者交谈时,阎淑英年近八十的老母亲,一直在偷偷地擦着眼角的泪水。
  记者来到另一户居民展英家时,母女二人正在吃晚饭。靠床的小方桌上,摆着两碗粥,一碟咸菜。看到有人来,展英十五六岁的女儿急忙端起粥和咸菜进了厨房。
  负责这一辖区的供热公司副经理王永春说,展英因常年患病,女儿上学,家庭负担沉重,去年就没缴热费。因为欠费,一开始供热公司对她家停了栓。但到去年11月底,了解到母女二人生活的确困难时,公司立即开栓恢复了供热。
  王永春说,展英一家每年的取暖费要600多元,相当于娘俩两三个月的生活费。今年的热费看来还是个难题。但是,每次催缴热费时,明知道收不上来,也要过来看看,免得左邻右舍搞“攀比”。
  据了解,哈尔滨市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名家庭成员月收入不多于200元。但一些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困难企业职工,因为子女上学等家庭负担沉重,硬性支出多,缴纳热费依然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一位老工人说:“现在我们最盼望天天出太阳,这样屋里才能暖和些!”
  记者在哈尔滨市供热办公室了解到,自1995年以来,全市累计陈欠的12亿元热费中,约80%来自停产半停产、进入破产程序的困难企业及其职工。
  由于企业长期拖欠热费,造成供热企业负担沉重,双方只好解除了供热关系。但是,为了保证职工家属区供热,一些困难企业被迫担负起办社会职能,重新背起“包烧”的负担。
  停产企业哈尔滨林业机械厂曾是我国最大的林业机械制造企业,11万平方米的家属区欠热费达1200万元。2001年,林机厂与市热力公司解除供热关系后,投入240万元,自建锅炉房,维修管网,自行取暖。58岁的副厂长于深含着泪说:“企业没钱给职工报销热费,又不能眼看着职工挨冻,只好走上‘包烧制’的老路。每年过冬,我们跟过关一样难受。”
  记者了解到,由于这些困难企业大多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厂,有的还是新中国建立前的老厂,所以其供热锅炉已超期服役多年,供热管线老化,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供热质量。
  在林机厂家属区内的一家大药房,营业员赵作仁告诉记者:“一到取暖期,药店里的感冒药销量要比平时多一倍。”一位有30多年工龄的林机厂工人说:“现在我们最盼望天天出太阳,这样屋里才能暖和些!”
  一些困难企业反映,企业连工资发放都困难,供热体制改革很难落实
  哈尔滨每年取暖期长达183天,是我国纬度最高、气温最低、供暖期最长的省会城市。根据哈尔滨市人均住宅面积和热费价格匡算,一户三口之家,每年的取暖费近千元。
  按照供热体制改革试点要求,职工取暖费将以补贴的形式理入职工工资。对此,一些困难企业反映,企业连职工工资、基本生活费发放都很困难,将供热补贴理入工资很难落实。
  哈尔滨第二亚麻厂由于经营困难,每月只能给职工发放基本工资400多元,而独生子女费、高寒补贴、秋菜补助、交通费等其它补贴已欠发多年。副厂长关金举说,企业根本无力再将每年上千元的取暖补贴理入职工工资。
  热是北方居民基本生存需要之一,应建立有效的取暖保障机制
  热作为商品,对于我国北方地区的居民来说具有特殊性,是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之一。在类似哈尔滨这样的高寒地区,过冬取暖,就像口粮一样,必不可少。
  为了让困难企业职工安然过冬,近年来,哈尔滨市已累计发放热费专项补贴3700多万元,近4.4万户困难群众从中受益。目前,困难职工的取暖问题也已引起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们在探索建立和完善城市特困群体取暖保障办法的基础上,将在加强供热企业内部管理、企业承担职工取暖费补贴落实情况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探索建立针对危困、破产企业职工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取暖保障机制。
  此间专家建议,政府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取暖保障机制,增强对高寒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救济标准,拓宽救助范围,实行专项救济;对于无力解决职工取暖困难的企业,探索以资产、土地划拨等形式,带资向供热企业流转,解决企业“包烧”的办社会负担。(附图片)
  50岁的破产企业职工阎淑英(右)与80岁的母亲在家中告诉记者:“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交取暖费了。”(新华社记者 王淮志摄)
  链接
  供链接热体制改革
  根据建设部今年8月发布的《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有12个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首批试点。改革的基本思路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二是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办法,提高节能积极性,形成节能机制。三是加快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四是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供热企业改革,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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