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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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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11
第2版(要闻)
专栏: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10日上午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时指出,5年来,常委会把监督工作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先后对22件法律和法律问题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并审议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40个专题工作报告。通过监督,推动了宪法、法律的实施,促进了国务院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正司法。
  李鹏说,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之一。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推动了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发展。对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等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了这些法律的实施。
  李鹏说,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另一种基本形式。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中央决算的报告、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每年前8个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方面的其他一些报告,不断加强对预算工作和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加强了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经常性分析,改进和规范预决算审查监督程序,推动国务院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开展部门预算审查监督,逐步加大对预算外资金和预算超收部分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从2001年开始,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审查的部门预算已达26个部门。这对监督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遏止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情况的汇报,以及近年来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对促进政法队伍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李鹏说,5年来,常委会围绕增强监督实效这一中心环节,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增强了监督的力度。
  ——注意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大江大河流域治理和抗洪抢险工作的报告,长期国债投资使用情况的报告,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还根据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围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社会保障、减轻农民负担、退耕还林、食品卫生、产品质量、义务教育等问题,听取工作报告和组织执法检查。
  ——注意加强监督工作的计划性。常委会每年年初就提出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题工作报告的计划,以便各有关部门提前作好准备。还根据改革、发展、稳定方面新发生的突出问题,适时增加法律监督或工作监督的安排。
  ——注意克服形式主义,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强调执法检查组要缩小规模,轻车简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努力了解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执法的真实情况;强调和地方人大一起,上下结合开展执法检查;强调人大监督要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与督促执法机关解决法律实施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和纠正违法案件结合;强调有关部门要把改进执法的整改措施报告常委会,实行监督反馈制度。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使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注意把监督工作与完善法律结合起来。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和听取工作报告,重视发现法律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或者已经不能适应新情况的地方,结合有关法律的修改工作,予以补充和修订。
  ——注意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专门委员会有专业性强、能经常开展工作的优势和特点,承担了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大量任务,为加强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作出了贡献。
  ——注意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律化。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在立法法中就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备案审查,作了明确规定;制定监督法的工作也取得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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