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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民遇上消费纠纷,在家门口就能得到解决——“红盾”维权进社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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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12
第12版(经济专页)
专栏:

  在上海,市民遇上消费纠纷,在家门口就能得到解决——
“红盾”维权进社区
  江映虹
  郑女士在上海长支菜场6号摊位买了18元的河虾,回到家后一看,有不少死虾,一气之下找到了居委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联络员找到摊主进行交涉,摊主自觉理亏,退给郑女士10元钱。
  老西门街道龙门村的王老太到华联吉买盛购鞋,广告上称该鞋是5.9元一双,但是到了结账时却变成了7元一双。王老太觉得上当受骗了,跑到居委会的联络点诉苦。联络员曹阿姨还真是不辞辛劳,马上乘车到华联吉买盛去据理力争,使店方认识到错误并当即把多收的1.1元钱退给了王老太。王老太很感动,逢人就说:“家门口的‘维权点’真管用!”
  这些鸡毛蒜皮的消费纠纷,都通过设立在社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得到了圆满解决。这些由工商部门负责指导建立的社区消费维权点,对社区居民生活中发生的消费纠纷进行及时、快捷处理,深受社区居民的欢迎。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开展“红盾维权进社区”活动,是上海市工商部门为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延长综合监管触角而推出的一项新管理举措。截至2002年底,上海市工商部门已在全市居(村)委会建立了5438个“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共接受消费者申诉12092件,涉及金额293.08万元,使社区内发生的一般消费纠纷,特别是小额消费纠纷,通过联络员的调解大多得到了妥善解决,对保护社区居民的利益、缓解工商部门执法资源有限的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联络点的维权指导,大大增强了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
  今年2月,上海市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工作逐步纳入民政部门的社区建设示范居(村)委会的标准之中,司法部门负责指导联络点开展涉及消费纠纷方面的调解工作,从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进一步深化和扩展,成为社区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附图片)
  上图:在一家社区居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上,工商执法人员向社区居民发放消保维权宣传资料。周曙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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