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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代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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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11
第5版(两会特刊)
专栏:代表团之声

  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代表
本报记者 高渊
“上海要紧紧围绕提高城市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法制化水平的要求,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代表十分明确地说。
  龚学平说,这5年来,上海地方立法工作步履坚实,立法质量稳步提高。5年里共制定了地方性法规41件,修改地方性法规27件次,废止法规6件,通过有关法律性问题的决定16件。其中,有不少法规是根据上海实际需要而制定的创新性法规。同时,监督力度也明显加大,实效显著。先后开展了对61件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加强了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的监督,共听取和审议了104项专题工作报告和汇报。
  龚学平说,上海市人大同时还加强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任期内基本完成了对常委会所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同时还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决定了一系列涉及上海发展大局和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事项。
  龚学平强调:“为加快依法治市的进程,首先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心环节,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机制和现代化城市管理为重点,做好地方立法的‘立、改、废’工作,特别是围绕上海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在地方性法规的创制上下功夫。其次是把监督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改进监督方法、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更好地贯彻监督和支持相结合的原则,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再次是要把市委决策同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机结合起来,对科教兴市、社保体系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和决定,促进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最后是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通过评议等有效方法,进一步提高干部的国家意识、公仆意识和法治意识,保证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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