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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 法院五年宣告两万九千名被告人无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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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13
第2版(要闻)
专栏:

  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
法院五年宣告两万九千名被告人无罪
本报北京3月12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5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在依法惩处犯罪分子的同时,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据统计,5年来,共对不构成犯罪的1165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17870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加大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力度,切实维护刑事案件被告人应有的合法权益。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判处缓刑,促进犯罪分子的悔改。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合法权利。
  据统计,1998年至2002年5年中,刑事被告人被判无罪的29521人,同比增长了1.5倍。依法判处轻罪的比例也在提高,1998年至2002年,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48.61%,拘役、管制、缓刑和单处罚金的占24.37%,免予刑事处罚的占1.56%,与前5年相比,都有明显上升。
  有关专家表示,积极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这是人民法院司法观念的进步,也是我国法制健全和重视人权保障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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