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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论题——法律援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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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15
第6版(两会纵横)
专栏:论坛

今日论题——
法律援助
  需要社会援助
嘉宾: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
采访记者:张强
法律援助是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法律制度。当前,社会对法律援助的认识还远远不够,有些领导认为,抓经济要紧,对于法律援助,有钱就做,没钱就摆个样子。提高全社会对法律援助的认识,迫在眉睫。
法律援助的性质、地位、运作方式均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根据目前发展的形势,仅靠部门文件来支持这项事业已明显不适应。法律援助是一项公益性的保障制度,需要一定的经费做支持。目前,地市一级以上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已获得部分解决,而县区市的法律援助机构普遍没有经费来源。实际上,基层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更多,资金和需求的矛盾更显突出。
一项保障制度本身就要有制度来保障,只有这样,这项制度才能长久运行。因此,当前法律援助本身也需要援助。
背景:法律援助事业正面临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者约8000名,具备律师资格的约占50%。他们工作任务繁重,工资待遇相对较低,承受着较大的压力。
嘉宾: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
采访记者:禹伟良
  亟待立法保障
法律援助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对贫弱群众的关心、爱护,是一项得民心合民意的“民心工程”,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然而,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法律援助的广度、力度都还不够,法律援助机构与专职援助人员得不到保障,缺人缺编;法律援助经费缺乏,工作面临很多困难。
尽快以立法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迫在眉睫。应该明确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是国家应履行的义务,要把法律援助工作引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法律援助的有关经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应将法律援助专职人员列入公务员序列,以进一步增强他们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背景:法律援助制度,通俗地说就是政府出钱为贫弱群众打官司。它是司法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司法公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措施,也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法律援助基本框架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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