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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已基本步入正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大大减少——金税工程显威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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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19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目前,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已基本步入正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大大减少——
金税工程显威力
本报记者 李建兴
  今年2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广东省潮阳市来京人员郭春虎、郭春豹两兄弟因共同虚开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一审判处死刑;1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京城迄今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非法为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余家单位虚开税款1.54亿余元的广东省无业人员廖少辉、廖少武兄弟,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死刑……
随着一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判决,1994年以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一度十分猖獗的局面已基本扭转。今年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宣布: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已基本步入正常轨道。而这又得益于“金税工程”在全国的大力推行。
  金税工程:逃不过的“火眼金睛”
  “金税工程”是国家税务总局建设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工程的总称,它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全国税务机关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重点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监控。现在,一旦某个企业虚开了增值税发票,或者开了假的增值税发票,金税工程二期的四个系统——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和发票协查系统如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马上就能查出蛛丝马迹。
  长寿税案就是这么发现的。
  2000年12月,重庆市长寿县国税局利用金税工程对重达服装公司的25份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时发现:该公司从江苏常州、扬州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密文不符,有虚开专用发票的嫌疑。经查,这25份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伪造虚开的假发票。这些发票是重达服装公司从广东购进的假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填写的江苏常州、扬州两公司均是假的,同时盖有假公司的公章。除此之外,该公司从北京两户企业取得的242份手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该公司以700元的价格从北京购买的假发票。2001年1月17日,重庆重达服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正升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捕。
  从2001年到现在,一批涉税案件都是通过金税工程的“火眼金睛”发现的。在金税工程的威慑下,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督办的28起案件涉及88户企业,其中,2001年以前虚开的为46户,2001年虚开的为34户,2002年虚开的只有8户,税款只有9万元。
  网络监管:管住纳税人和征税人
  金税工程二期使税务机关初步实现了对增值税管理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加强了对税源的控管,提高了企业的申报率,大幅度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了增值税收入的稳定增长。2001年,增值税收入扭转了前些年收入增幅明显低于税收总收入增幅的状况,完成5452亿元,增收785亿元,特别是2002年在全面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支持外贸出口的情况下,增值税收入完成6275亿元,增收823亿元。
  金税工程不仅管住了增值税发票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管住了征税人。以前,许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都有“内线”配合,现在,“内线”被电脑网络管住了,一举一动都被金税工程的“火眼金睛”监控,形成了防止腐败产生的机制。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利用网络直接监管到县级税务机关。浙江省1994年到1997年是虚开发票偷骗税的重灾区,2001年金税工程开通以后,违法违纪人数仅有14人,而且职务犯罪比例明显下降。
  未来发展:全面覆盖增值税管理
  经过两年多的运行,目前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已推行约60多万户,占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50%,占总发票量80%的专用发票已纳入金税工程管理。随着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全面投入使用,利用假票、大头小尾票骗抵税款的违法犯罪活动基本得到遏制。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表示,根据金税工程运行两年成功的实践,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03年对增值税纳税人实现“全面覆盖”,即在目前只覆盖到所有省、市、县的基础上,全面覆盖到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和增值税管理流程。一般纳税人认定、发行、发售、申报、缴税、评估等增值税征管环节全部实现网络运行。可以预期,金税工程二期全面建成以后,虚开发票偷骗税的犯罪活动空间将进一步压缩,增值税收入仍会持续稳定增长,税务队伍建设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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