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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需注重制度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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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19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代新语

  反腐需注重制度建设
姜洁
  18日上午,新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见面会,在回答对我国未来的反腐败工作有何设想时表示,尽管这些年我国的反腐败取得很大的成绩,但是社会上还存在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他指出,新一届政府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反腐败斗争:严格公务员的纪律;严处公务员执法犯罪;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改革管理制度;加强各方面对政府的监督。并表示廉洁自律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愿意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
  温家宝总理的这段话充分说明了新一届政府对反腐败工作艰巨性的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两会”期间,反腐倡廉问题同样引起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总理的讲话,让人们清楚地看到新一届政府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严格公务员纪律、严处公务员执法犯罪反映的是标本兼治;改革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则是重在治本,加强制度建设的集中体现。而要根治腐败,治本是关键,首要的是加强制度建设。温家宝谈到从以下四方面加强制度建设的力度:改革管理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资金管理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有关专家指出,目前我们的体制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只有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才能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使反腐败工作更加主动、更有成效。
  目前,全国各地已经针对制度反腐积极探索了不少新颖的形式,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黑龙江省实行的“三必谈”、“三必做”制度,浙江省推行的“三权”“四中心”改革,以及监察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的“中国廉政建设”项目,都是从多方面探索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
  以黑龙江省实行的“三必谈”、“三必做”制度为例,就是把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用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化、经常化、正规化,使得领导干部权力受到充分的制约和监督,从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这些制度是广大基层反腐败工作者在与腐败分子斗智斗勇的过程中逐渐总结而形成的,并在推行的过程中根据实践的效果不断完善和发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形成一张严密的反腐败网络,不但将腐败者绳之以法,更有力地为清廉者鼓与呼。只有创新和完善制度,才能保证反腐的力度,并有效地防治腐败,从而在领导干部中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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