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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治安反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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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20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代新语

  警惕治安反弹
毛磊
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已近尾声,如何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斗争成果,如何防止刑事犯罪发案率反弹?是值得政法机关和相关人士关注和深思的问题。
  整整两年,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疾风扫落叶般荡涤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全国刑事发案率上升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02年全国刑事案件立案比上年下降了2.8%,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一些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社会治安状况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
  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严打”的方针和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不容盲目乐观,诱发犯罪的因素还很多,滋生违法犯罪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社会治安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因此,为期两年的“严打”斗争告一段落后,党中央要求仍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不断改进“严打”方式,增强打击的实效。
  防止治安反弹,首先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倍加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事情也干不成。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确保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没有稳定,改革和发展都无从谈起;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了,可以促进社会稳定。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就能够在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加快发展的同时,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各级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落实责任,立足预防,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防止治安反弹,还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制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除恶务尽,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
  防止治安反弹,就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突出对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青少年等犯罪多发群体的教育和预防工作,这才是解决多年来“重打轻防、重打轻管”问题,实现社会治安良性循环的长久之计。
  防止治安反弹,就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增强全体公民的治安防范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把治安防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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