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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府批准群众要求 峰峰大量发展小煤窑 十天内二十二座开工日产煤百万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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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1-13
第2版()
专栏:

  民主政府批准群众要求
峰峰大量发展小煤窑
 十天内二十二座开工日产煤百万斤
【本报磁县讯】峰峰小煤窑正大量发展。十天内即有二十二个小窑出炭。民主政府应群众要求,特许开辟小煤窑,由政府、股东、工会三方面组织管理委员会,专司采掘、运销等事。钱、人均可入股;不愿当股东而进窑做工赚工资亦行。此办法从去年十二月二十号开始,到三十一号为止,旬日内即有二十二个小窑出炭。平均每日出炭一百万斤,可售洋七百万元。一般工人每天可分六、七百元,技术工人可得一千二百元。群众看见利大,纷纷要求集股开采。街二庄(在矿区)村已有三个窑出炭,每日能收入一百一十五万九千二百元,除去一切费用,可得纯利五十七万九千六百元。如以全村人口平均,每日每人(小孩也算)可分三百五十六元;军属加倍分红。估计在一月前十天内,即可日产煤炭一百五十万斤。
     (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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