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阅读
  • 0回复

QFII申请受理将启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21
第9版(国民经济)
专栏:

  QFII申请受理将启动
  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刘韬报道:日前,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发表谈话,对QFII的申请、审批、退出、投资范围、信息披露及审计等问题做出明确回答。这表明,随着QFII实施规则的进一步细化,QFII的申请受理工作将正式启动。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QFII的投资范围,该发言人表示,除有关办法中明确规定的投资工具外,QFII还可投资于经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并对此不设投资比例限制。此外,还可以参与股票增发、配股、新股发行和可转换债券发行四者的申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