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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是永不过时的话题—— 别让火光再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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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21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周末闲话

  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是永不过时的话题——
别让火光再起
水宁
  2月2日,哈尔滨市天潭酒店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有33人死亡、10人受伤。发生火灾时,酒店的安全出口紧锁,二楼包房的窗户全部被铁栅栏封死,“求生路,路路不通”,如果不是消防人员抢救及时,死伤人数还会上升。
  然而,这场大火并未令所有人警醒。
例如,北京市金台路附近有家超市,生意火爆,火灾隐患也令人触目惊心:存包处挤进门洞,店门只剩一米多宽,还紧挨着热油翻滚的烧烤摊;店内唯一的楼梯本来就窄,却堆着不少卫生纸、洗涤剂;超市营业面积近千平方米,货架密集,没有窗和足够的通风口,呆一会儿人就缺氧气短;楼上唯一的安全出口被铁链紧锁,从门缝望进去,卫生纸满满当当堆到房顶!
  经营场所有火灾隐患,说到底,是经营者逐利心切,漠视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如这家超市,为了增加货架、让每寸土地“生金”,出口、过道、楼梯全部被“利用”起来,每到客流高峰时,顾客磕磕碰碰,进出店门都十分困难,如遇火险,后果不堪设想。还有些经营者,尽可能地压缩消防开支:安全出口、通风口数量不足,灭火器过期,消防栓没有水源……有的面对检查、整治,抱有侥幸心理、强调客观困难、使用诸如“智能门”等障眼法应付了事。
  经营场所火灾隐患严重,安全事故频发,有关管理部门难辞其咎。一年多以来,不少人先后向北京市政府热线、北京市12315投诉热线和朝阳区消防大队等部门电话反映过金台路那家超市的问题,但对方不是“不归我们管”,就是“不会吧!那怎么可能?你是谁呀……”等不紧不慢的质询。这些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推诿、懈怠的工作态度着实令人担忧。从已经发生的火灾事故看,很多经营场所之所以“屡查屡犯”,与管理者处罚力度不够、没有定期回访等“管理缺位”大有关系。
  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是永不过时的话题。我们不应忘记,近年来,在那些熊熊燃烧于商场、饭店、网吧、夜总会的大火里,有多少生命之花在绝望中凋零。
  千万不要等到大厦坍塌、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后,经营者才痛心疾首地忏悔认罪,管理者才手忙脚乱地集中整治;千万别让原本欢天喜地的事情,变成永远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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