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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政府职能 建立演出市场机制 文化演出市场加大改革发展力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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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26
第9版(文化新闻)
专栏:

  转变政府职能 建立演出市场机制
文化演出市场加大改革发展力度
本报北京3月25日讯 记者今天从文化部演出市场改革发展创新经验推介会上获悉: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生活需求,文化演出市场今年起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更好地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
  今年起,文化部将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目前我国演出单位主体资格许可制度和演出项目审批制度是演出市场管理的基本制度,这种双重审批制度是演出市场初级阶段的产物,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今年起将取消演出单位主体资格许可制度。根据新的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将不必事先通过文化行政部门的主体资格许可,其从业资质将由社会性的中介组织(例如文化经纪事务所)按照文化部制定的行业标准来认定,文化行政部门将主要负责对营业性演出项目、内容的审核和活动的监管,这样降低了演出市场的流通成本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成本,将使文化行政部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的职能得到真正体现。
  加大农村演出市场的扶植与管理力度也是今年演出市场改革的重要任务。与城市演出市场相比,我国农村演出市场还比较落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远远得不到满足。目前文化下乡活动采取“政府拿钱,演员下乡,临时搭台”的形式,对活跃和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文化部市场司司长刘玉珠说,今年起,我们将建立一种新机制,既能调动广大演艺人员、演出单位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自愿地为农民服务,又能让广大的农民群众承受得起。这个机制初步的想法是根据演出单位及个人一年下乡演出的数量、效果等,制定一套标准,设立一套评奖制度。这样,不仅能把好的演出节目、项目带到农村,满足农民群众的需要,演出单位及个人也能从中获益,从而真正激活和繁荣农村演出市场。刘玉珠说,这套机制目前正在论证之中。同时,今年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流动性演出活动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演出活动,为农村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此外,积极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完善演出体系;适度放开外资进入条件,壮大演出市场经营实力等问题也被提上文化改革的重要议程。(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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