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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杂费”少点行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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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28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周末闲话

  餐饮:“杂费”少点行吗
  百合
  前些天,与几位朋友在京城一家餐馆小聚。饭毕,服务员拿来账单,发现这家并不高档的餐厅在收费上“零碎”挺多:茶位费每位3元,湿毛巾每位1元,另外还要加收15%的服务费。粗略一算,十来个人吃上一桌饭,除餐费外,还得再多交几十元钱的“杂费”。服务员解释说,只要在包间用餐就收服务费。
  回去的路上,大家都觉得这“服务费”交得有点冤。本来,在餐馆里吃饭就比在自己家里贵,这“贵”的里面,除了饭菜的成本,还包含了用餐的环境、人工服务等费用,为什么还要让消费者再另掏一笔“服务费”呢?况且,餐饮本来就属服务行业,顾客到餐馆用餐,餐馆就应当提供从炒菜做饭到端菜换碟的“一条龙”服务。这就像服装店要为顾客提供试衣服务,旅馆服务员提供整理房间服务一样,所有费用都体现在服装价格和住宿价格里了,并不需要顾客另付服务费。
  细想想,餐馆之所以把茶位费、服务费等另算,主要还是想让饭菜价格更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用看似“实惠”的饭菜价格留住顾客。因此,一些餐馆在收不收服务费上,常常既无明示也不明说,消费者往往到用完餐付账时,才发现还要付不少“额外”的费用。这样一来,商家的钱一点没少赚,消费者的“实惠”却是看得见、得不着。
  其实,这样做的结果,表面上是商家得了“便宜”,但从长远看商家失去了“诚信”和“人气”,对日后经营将产生不利的影响。前两年,一些旅游景点卖门票喜欢“化整为零”:游客进景点要买门票,看景点内的各个景观还要再掏钱。游客一趟转下来,不该花的“冤枉”钱远远超出了门票价格,令人大为反感。现在经过有关部门整顿,旅游景点这种“重复”收费的现象大有收敛。但愿餐饮业在收费上也能吸取这一教训,尽量减少名目繁多的“杂费”,使价格更实在、更透明一些,让消费者真正把钱花在“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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