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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放松、混同”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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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29
第7版(大地·文艺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析“放松、混同”论
刘金
  一些巨贪大憝,像是同一个师父教出来似的,当他们东窗事发,落入法网以后,就会作悔悟状,“检讨”说:其所以落到这步田地,是因为“放松了政治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云云。
  诚然,对一个党政干部而言,政治学习是重要的。前几年中央提出“三讲”,一讲学习,二讲政治。政治学习,头等重要。世界观的改造,无疑也是重要的。一个人,如果没有确立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他对世界、对社会、对人生,就难以有正确深刻的认识,在工作中、政治上就可能犯错误。至于那些巨贪大憝,“放松了政治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当然是无可讳言的事实。但是,将贪污犯罪与工作上、认识上犯错误混为一谈,却是想逃避罪责。
  贪污受贿是违法犯罪,这与一般犯错误有质的区别。这个道理是明摆着的。这个道理,并不需要政治学好了、世界观改造好了才能懂得。而现在一些巨贪大憝,在东窗事发、落入法网之后,泛泛地“检讨”自己,企图使人相信,他的贪污受贿,主要是犯了错误,而不是犯罪,想替自己开脱,企图用党内处分来代替法律惩罚。如今是不灵了,开除党籍,再移交司法机关。
  这些巨贪大憝的“检讨”,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他们的所谓“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这是对普通老百姓极大的侮辱和诬蔑!
  自古及今,普通老百姓都是敬重清廉正直的清官的。敬仰之余,甚至誉之为“青天”。包青天、海青天之名,千百年来,在民间妇孺皆知。对于贪官污吏,百姓则无不恨之入骨,有的还被民间艺人编成故事或戏曲传唱,遗臭万年。
  普通老百姓是敬重清官、痛恨贪官,善恶分明的。五十多年前,我亲耳听一位老农嘱咐他即将离家远行去谋生的儿子:“出门在外,烟不要抽;酒少喝一点也可以;不干净的钱一定不要去拿。”时光流逝了半个多世纪,这位老农嘱咐他儿子的话,我还记忆犹新。我相信,他儿子如果记住了父亲的嘱咐,后来如果做了官,有了权,是不会贪污受贿的。“百姓心中有杆秤”。如果我们的干部经常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的监督,肯定有助于反腐倡廉。因此,巨贪大憝所谓的“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全是一派昏话。倘真个“混同”于普通老百姓,你就不致堕落成为巨贪了。“混同于普通老百姓”,你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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