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法治德治共促税收增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4-03
第16版(经济专页)
专栏:

法治德治共促税收增长
财政部科研所 贾康
  公共财政框架下税收收入集中起来,是为全社会的成员谋求公共福利的,即所谓“以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当代全体中国人最大的事就是党的十六大勾画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三步走”宏伟蓝图。造福老百姓的小康社会,大家理当齐心协力来共建,其中具体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大家都应自觉地依法纳税。
  理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需要超越一般商品交换关系的眼界,从社会共同体的高度看待。如果简单看待单个纳税人眼界上的取予对比,有一些纳税人就很可能感觉自己“亏了”,即看作“负相关”了,进而就会倾向于(在不受惩罚的情况下)偷逃税款。如果真的偷逃税而又不受惩罚,那么就可能有更多的人来仿效,我们共建小康社会的基础,就会瓦解、崩塌。这也就引出了国家设置法律强制力量即依法“无偿”征缴税款的必要性。当然,“依法”的约束必须是双边的,既约束着纳税的个人和企业法人,也约束着征税的税务机关和政府。
  法治的重要性无可置疑。但是,仅仅依靠法治又是不够的,应当是在法治的基础上引入德治的因素,即充分引导纳税人自觉依法诚信纳税,培养公民和企业法人的纳税习惯,诚信纳税成为公德,就会有效地润滑税收征纳过程,降低征税成本,形成文明愉快的治税环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互间本来就是一种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统一关系,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则是这种统一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代表着现代社会营造文明祥和共同体的引导方向。
  客观地讲,在我国现阶段的现实生活中,不论在“依法”方面还是在“诚信”方面,都还明显存在不足和阻碍。我们必须大力倡导依法诚信纳税,法治德治双管齐下,进一步加强法律和诚信的宣传,大家共同努力建设现代化强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