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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再“砍”11项行政审批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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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4-15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民政部再“砍”11项行政审批项目
  据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社会团体刻制印章今后不必再经民政部审批。民政部法规办主任阎湜14日说,民政部第二批取消11项行政审批项目,以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
  这11项行政审批项目是:代销中国福利彩票资格审批,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审批,社会团体设立企业法人备案,外国商会聘请外籍工作人员审批,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审批,在地方各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批,社会福利企业因合并、分离、转让而终止的审批,社会福利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任、选举、招聘或罢免的备案,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人员的残疾状况鉴定审核,社会福利企业辞退残疾职工备案,举办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核准。
  “迄今为止,民政部已分两批取消了14项行政审批项目。”阎湜说。她表示,部分被取消的审批项目将下放到社会中介组织或转按市场经济机制运行。同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由有关业务司局明确其法律依据和管理职责。
(翟伟 胡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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