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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已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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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4-23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外汇局已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
  本报北京4月22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自去年11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取消了26项行政审批项目。今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又发布《公告》,明确了其后续监管和衔接措施。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称,2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是外汇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重要举措。
  据悉,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后,为防止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外汇局明确了后续监管措施。其原则是:通过转变管理方式,规范相关外汇收支活动。具体来说,一是通过金融机构对外汇收支实施间接管理。由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境内机构进口付汇、外汇资本金结汇、外汇贷款借用偿还、外汇账户管理以及个人收支等外汇业务进行审核,外汇局通过监管金融机构,实现对有关外汇收支行为的有效管理。二是实施以登记为核心的管理方式,加强事后监督。外汇局通过登记管理,加强对境内机构从事借用外债、融资租赁、对外发债、项目融资等融资活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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