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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张半天,“双汇”南昌专卖店就接到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责令停止销售——“双汇”鲜肉为啥不能进南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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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4-28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

  刚开张半天,“双汇”南昌专卖店就接到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责令停止销售——
  “双汇”鲜肉为啥不能进南昌
  余清楚 杨红
  视点:“双汇”碰上壁垒
4月9日上午,位于南昌市丁公路集贸市场的“双汇”冷鲜肉南昌专卖店一开张,就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欢迎。然而,当天下午,南昌市商贸委肉品稽查大队的一张《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双汇”南昌专卖店跨区域销售冷鲜肉违反了《南昌市肉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双汇”牌冷鲜肉并处罚金3000元。
  17日下午,在各方声援下,“双汇”专卖店艰难地开门了,但只销售除冷鲜肉以外的“双汇”食品。
  焦点:凭啥封杀“双汇”
  对“双汇”的处罚,南昌市商贸委认为是有据可依的。
  1996年10月南昌市政府发布的《南昌市肉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肉品经营者必须从市政府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购进肉品,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肉品。”远在河南的双汇自然不是南昌市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点,因此遭查封。
  但双汇集团南昌鲜冻品部负责人李彦勋向记者解释说,国务院发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生猪产品销售、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销售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这里所指的“定点屠宰厂”应该是全国统一的生产标准,并不存在地域的差别,更不应该有地域上的限制。双汇是中国目前最大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双汇”冷鲜肉经过18道工序的严格检验、检疫,长途运输也不会影响肉品质量。
  日前,“双汇”方面已向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书;退还罚金3000元;暂停决定书中的“停止销售”的执行,恢复营业。
  观点:是不是地方保护
  南昌市商贸委一位负责同志认为,在市政府的有关规章没有修改的情况下,他们就得按照这样的政策执行。当记者问:“如果有市场准入制度的话,‘双汇’能否顺利在南昌入市?”他很委婉地回答说,南昌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供应的肉品完全可以保证本地市场的需求,没有必要再进外地的肉。
  针对这种说法,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冠军说,南昌市场即使已经饱和,难道饱和的市场就不需要竞争了吗?就应该排斥外地的产品吗?其实,各地出现地方保护也可以“理解”,因为“双汇”的进入,将影响到各地定点屠宰厂的费用收取。据他了解,现在每屠宰一头猪都要收取25元至几十元不等的屠宰费。李冠军说,为了繁荣肉品市场,许多地方目前已经对过去禁止肉品跨省销售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南昌市有关部门至今还依据一份7年前的规定封杀“双汇”,实际上是在抑制竞争,搞变相的行业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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