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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大连化学厂焦炉工程中怎样配合协作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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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2-17
第2版()
专栏:

我们在大连化学厂焦炉工程中怎样配合协作的
鞍山钢铁建设公司筑炉工程公司副经理 梁广义
编者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协作配合不好,是当前基本建设工作中的严重缺点之一。必须克服这个缺点,才能又好、又快、又多、又省地完成建设任务。梁广义同志写的这篇文章生动地说明了:只要每个单位都树立整体观念,能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发生了问题都能协商解决,无原则的纠纷和争论就不会发生。这篇文章原载于1955年10月12日的鞍山“工人生活”报,时间虽然迟了一些,但是文章里所介绍的协作精神,还是值得基本建设部门和生产部门中一切工作人员学习的。
大连化学厂焦炉改建工程是鞍山钢铁建设公司分包下来,由我们筑炉公司和化工公司负责施工的。由于我们同建设单位、总包和分包单位配合协作得比较好,炉体砌砖工程提前一个月完成了施工任务。
作为建设单位的大连化学厂,在我们施工工作中曾经给予了大力的协助。例如有一天夜晚,我们正在砌砖,有一条高压线被大风刮断了,施工现场的电灯也不亮了,如果不及时把电线接好,不仅当晚不能砌砖,第二天也得停工。大连化学厂立即动员他们的电气工人帮助我们接临时线,并用他们的电源供应我们照明,使我们当夜能够继续砌砖。又有一次,我们的空气压缩机在紧急使用的时候坏了,如果拿回鞍山修理,至少需要两天。这时,大连化学厂厂长就马上要求他们的修理车间,把别的活停下来,帮助我们修理,结果只3小时就修理好了。大连化学厂对于我们职工的福利也非常关心。去年8月份,由于我们管理不善和忽视安全工作,有一位工人不幸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后,从把工人抬至诊疗所抢救到抢救完全无效为止,大连化学厂秦厂长都亲自在诊疗所帮助照顾。工人死后,秦厂长又叫厂里的行政科协助我们处理善后和安置死者家属。这种亲切的关怀,鼓舞着我们全体职工。
作为总包单位的吉林化学冶金建设公司第一机电安装工程公司,在我们施工工作中也给予了大力的协助。例如我们外出施工,购买辅助材料是有困难的。但是,总包单位主动地帮助我们购买材料,主动地帮助我们处理剩余材料,既保证了我们顺利施工,又使我们不积压资金。
我们在配合协作方面也作了一定的努力。例如我们帮助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编制综合计划,帮助他们平衡设备和材料。别的单位负责施工的基础工程拖期了,我们就主动把炉体砌砖工期由3个月缩短到85天,后来又缩短到65天。从而保证整体工程提前完成。
在我们过去修建的工程中,临时预算是最容易引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发生争执的。这一次,因为甲方信任我们,支持我们,我们所提出的临时预算都得到及时的批准。我们也就更加精打细算,经常检查所提出的临时预算有没有浪费的地方。如清扫场地用的电灯泡,我们在鞍钢11、12号两个焦炉的工程中共需要两千多个,大连化学厂只有一个炉子,按说应该造一千多个灯泡的预算,但是,我们只提了500个。预算少了,在使用时就更加注意节约,结果只用了300多个。
质量问题也是最容易引起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的问题。过去,每当因质量问题发生争执的时候,我们总认为甲方要求过高,尽量找借口不返工或少返工。这一次,我们除了向职工进行了质量教育和技术交底外,还严格执行了自检制度。质量不好,不等甲方说话就自己主动返工。凡是技术检查站提出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意见,我们都虚心接受,坚决执行。结果,比起鞍山11、12号焦炉工程来,返工砖数减少了60%,工程进度也加快了。
在和总分包单位施工中,我们也主动配合。如负责修建两侧烟道工程的单位完不成计划,我们就主动借工人给他们,帮助他们赶工。吉林化学冶金建设公司第一机电安装工程公司负责清扫花格子砖的工作进行得晚了,我们也主动借工人、空气压缩机和吹风管子给他们。
从大连化学厂焦炉改建工程配合协作中,我们体会到所谓整体观念,就是把别人的困难看做自己的困难,主动帮助解决。甲乙双方都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国家计划,谁的损失都是国家的损失,彼此都要为减少和避免国家遭受损失而努力。你这样想,我也这样想,扯皮现象自然就会减少以至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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