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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特大香烟走私案一审判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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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10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泉州特大香烟走私案一审判决
  本报讯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特大香烟走私集团案十三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蔡万和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四百万元。另一名被告人蔡天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百五十万元。其余十一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不等刑期。
  (余继军 钟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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