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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查七种行政过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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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08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纵横

深圳重查七种行政过错
  据新华社深圳电 深圳市今年在加强廉政建设的同时,将加大力度查处7种行政过错行为。
  据深圳市监察局介绍,重点查处和追究的7种行政过错行为一是拒绝、放弃、不完全履行规定的职责;二是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权限和时限履行职责;三是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贻误行政管理工作;四是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损害行政相对人知情权;五是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野,故意刁难企业和群众;六是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取、收取财物,接受当事人宴请,参加当事人提供的旅游和娱乐活动;七是内外勾结、徇私舞弊,搞非法中介活动,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李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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