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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制定除四害和消灭疾病规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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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2-19
第3版()
专栏:

卫生部制定除四害和消灭疾病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最近制定了关于除“四害”和消灭疾病的规划。
规划要求,在1957年内城市和工矿地区做到基本无鼠,农村先创造无鼠典型村,四年内达到每村十公里范围内基本无鼠;草原牧区七年内也达到基本消灭老鼠。1956年内,做到城市和农村一公里内无雀;二年内城市和农村周围三、四公里以内做到基本无雀;三、四年内基本消灭麻雀。灭蚊和灭蝇,规划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除“四害”需要的药品、器械,规划提出了种类和具体数量。规划指出卫生部门应该努力实现上述要求,并对有关的粮食部门、农林水利部门、建筑工程部门、轻工业部和第一机械工业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消灭疾病的规划,首先是关于血吸虫病,根据一年准备、四年战斗、二年扫尾的工作步骤,依其流行程度,分别要求在三到七年内达到基本消灭。在云南、贵州、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等地严重流行的疟疾,要求结合除“四害”,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发动群众防蚊、灭蚊,训练不脱产的防疟员,进行预防性服药4,000万人,并积极治疗病人,七年内达到基本消灭。流行性乙型脑炎,要求为全国十岁以下儿童广泛进行疫苗注射,推广中医治疗乙型脑炎的方法,在七年内达到基本消灭。其他如小儿破伤风等疾病的消灭,也作了规划。
规划指出,消灭上述疾病,是全国所有卫生机关今后几年内的中心任务。没有上述疾病的地区,可以选择几种危害当地人民健康最大的疾病,自行规划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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