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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表决任命前须过法律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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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07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舒城表决任命前须过法律关
 本报讯 安徽省舒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表决任命新一届人民政府成员和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表决任命前,人大把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常委会表决任命的参考依据之一。
  舒城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认真汲取上一届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经验,对凡提请任命的人员,必须先通过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任命程序。任前考试主要围绕《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由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制卷、阅卷,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担任监考官,负责监考,避免了任前法律考试走过场现象的发生。通过任前考试,促进了“一府两院”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的能力,提高了他们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促进了全县民主法制建设。(许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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