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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主席莫成“挂名主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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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07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兼职主席莫成“挂名主席”
李继艳
  目前,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许多地方实行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另配备一名专职副主席抓人大工作的做法。
  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树立乡镇人大的权威,使人大开展起工作来,底气足了,腰杆硬了,关系顺了。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最突出的莫过于担任党委书记的人大主席,无暇顾及人大工作,使“人大主席”职务徒有其名,成了实际上的“挂名主席”。
  党委书记担任人大主席,一身二任,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要做到二者兼顾,不顾此失彼,首先要对自己所兼任的主席职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明确乡镇人大的职权和人大主席所担负的职责,依法认真履行好主席职权。其次,要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坚持依法执政,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正确处理好党委与人大的关系、书记职务与主席职务的关系,既要认真履行主席职责,不当“挂名”主席,又要按法律法规办事。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自觉地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使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人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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