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阅读
  • 0回复

信仰法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07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信仰法律
朱蓉
  两个月前,我独任审判过一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死者的家人提出的索赔请求中包括近10万元的一块墓地,而对这一请求应该按相关的规定列入丧葬费以每人2100元计算。被告刚一发表完这项请求超出法律规定范围不应当列入赔偿数额的质证意见,原告的全部亲友在旁听席上顿时大声叫嚷起来。我示意旁听人员不要喧哗,简要地重复了法庭纪律后,对这张墓地的发票作了认证:被告对此项证据的质证意见符合法律规定,本庭予以支持。旁听人员的声音更大了,而且难听的话不是冲着被告的,而是直接冲着法院、冲着我来的。等他们稍有平息,我做了如下解释:我与本案的双方当事人今天都是第一次接触、第一次见面。原告方失去了一位亲人,在处理善后所作的一切,包括今天过激的言语,法庭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原告选择了司法救助的方式解决此次交通事故,就必须受相关法律的制约。在丧葬费这个问题上,既然法律规定的数额是2100元,我们只能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旁听席上的声音渐渐小了下来,庭审继续进行。对这个案件涉及的证据及赔偿数额,我都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偏不倚地作出了认定。可想而知,最终确定的赔偿数目离原告的预期有相当大的差距。宣判后,原告的亲属挤满了办公室外的整个楼道,不满的声音响了近两个小时,但没有一人来跟我们吵闹。最终这个案件原告没有上诉,被告也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我经常以这段亲身经历提醒自己和庭里的其他同事,在基层法院和法律意识、法律知识都相对薄弱的当事人打交道,更加需要公平公正和信仰法律、执行法律的理念。我感谢法律和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多年来的培养,让我有足够的能力和素养对付这些突发的、复杂的局面,是法律让我有足够的勇气,倡导正义,维护正义,最终实践法律的真谛——正义。
  西方有句名言:法官是仅次于上帝的人。在我今后的人生路上,如果有幸终生做一名法官,我想,这句名言对我的意义,仅仅是4个字而已:修身奉法。多年以后,我当然希望自己成为才气横溢的名法官,但更可能的是,我为一摞摞的案卷倾心注力,依然默默无闻,一生与清贫为伍,却也是铮铮傲骨、睿智明断。就像白发苍苍的老法官们用他们的一生实践的那句话:年少都有凌云志,平凡一生亦英雄。每次当手中的花梨木法槌敲响的时候,我都会隐隐看到我的未来。对法律的信仰,注定了我的义无反顾,注定了我的心平气和。
  (作者系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法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