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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制定修建道路的初步规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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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2-20
第2版()
专栏:

山东制定修建道路的初步规划
山东省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精神,制定了全省修建和改善县、乡道路的初步规划。规划要求,在1956年到1962年的7年内,全省将修建简易公路41,800公里,修建大车道50,000公里,改善土路4,500公里。道路两旁还要植树3,500多万株。
规划要求全省各地立即建立各级专管机构,订出各专区、县、乡的修建和改善道路的全面规划;并且要抓紧农闲季节,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去完成规划。
这一规划实现以后,山东全省的道路网可以基本上建成。那时候,即使在山区,县和区、区和能用机械耕作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之间,也将通行汽车和拖拉机。(本报驻济南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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