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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经营城市”当幌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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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12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别拿“经营城市”当幌子
飞扬旗
  在浙江富阳,张雪平养家糊口的修车摊被当地城管部门强行拍卖;在安徽某市,一名下岗工人惨淡经营的书报亭政府要以20万元的价格公开转让……近来,这样的事情屡见报端。并且这些地方的城市管理者对此往往有个很堂皇的理由,叫作“经营城市”。称此举为的是让城市要素市场化,以解决城建资金缺口问题。
  建设资金短缺,是各地城市建设普遍存在的瓶颈。用财政的余款搞城市建设,不啻杯水车薪。要解决搞城市建设的资金,确实要靠转变观念、创新机制、经营城市来生钱。比如,实行土地资源统一规划管理,让基础设施有偿使用,拍卖道路、桥梁、街道、广场冠名权,等等,从而为城市建设集聚资本。“经营城市”倡导的是一种通过市场机制去变钱,通过借外力、挖潜力去生钱的理念,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应该倡导。
  但是,推进经营城市战略,通过盘活城市资本,提升城市品位,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因此,经营城市,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建设理念、管理理念和经营理念,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城市是一个综合性的集合体,要有支撑产业,要有城市功能,要盖楼拓路、整治市容,同时也要有足以集聚人口的就业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一个修车摊,一座书报亭,辛辛苦苦一天挣不到几个钱,但往往维系着整个家庭。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要经营好城市,思想解放、锐意创新是必须的,但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广开就业门路,千方百计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特别是能够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岗位,就是当前经营城市者要解决好的最大的实际。
  强行拍卖残疾人养家糊口的修车摊,公开转让下岗工人惨淡经营的书报亭,这样的做法既不符合当前我国一些城市发展水平的实际,更有悖于“经营城市”的初衷。我们在吁请有关地方政府进一步端正“经营城市”的认识的同时,还要请他们认真查一查,看看那些部门是不是打着“经营城市”的幌子,以加强城市管理为由,而行以权谋私——为部门、为自己捞好处之实。
  值得指出的是,和这种针对残疾人、下岗失业职工的不当之举性质相类似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些地方政府常以红头文件形式名正言顺出台的有些“经营城市”之举,比如动不动就以建设现代化城市、整治市容为名,拆沿街店铺、取缔各种市场,而又不“还迁”给这些便民场所一席之地,既不方便市民生活,又有悖于中央扩大就业、再就业的精神。这种不切实际的“超前经营”,影响更坏,杀伤力更大,更应引起我们足够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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