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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搞点知识“竞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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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13
第1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少搞点知识“竞抄”
陕西宝鸡市 魏俊兴
  某个重要会议召开,或到了某个节日,或是某项新制度、新法规制定后,采取有奖知识竞赛(问答)的方式促使群众学习,可以说是近年来从上到下的一种较为普遍的做法。
  以知识竞赛的方式引导、促进干部群众学习,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可是许多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走了调,变了味。但凡上级或组织者将竞赛“任务”分配给单位或要求所属部门必须组织某类人员答卷的,接受“任务”者不是由对口部门找好答案,连同试卷一并发给答卷部门(个人),限定在一定时间内上交(报),就是干脆由工作人员代答。如此答卷,与其说是竞赛,不如说是“竞(替)抄”。
  也许有人会说,抄也是学习。可许多“竞抄”者,只是将答案抄在答题卡的空白处,或在ABC选项上勾画了事,根本不看或者没时间看原题。如此“竞抄”,不是图形式走过场又是什么?
  这种知识“竞抄”现象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下因素所致:
  一是竞赛过于频繁。上级组织的,单位自搞的,条条下的任务,片片限定的数量,具体到一个单位、一个人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身上,一年答几次甚至一个月答几种是常事。近几个月仅笔者就见到安全生产、公民道德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知识竞赛,且有内容相同的,答了这级的又答那级的,基层干部职工颇有怨言。
  二是工作忙顾不过来。有些竞赛规定某些领导或占多少比例的职级干部或人员必须参加,本来就忙得不可开交的领导,难有心思和时间坐下来完成这一“任务”,无奈,不是以抄应付,就是由他人代抄。
  三是学习资料少无法自答。发几十、几百份答卷,只给一本或不给参考资料,即使有人想自己边学习边找答案,也难如愿。如此这般竞赛,既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又收不到应有效果,所评出的组织奖或个人优胜(抄)奖,也不能令参与者和群众信服,失去了竞赛和奖优的意义。
  我以为,这样流于形式主义的“知识竞赛”还是少搞或不搞为好。学习需要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应想方设法特别是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引导人们自觉学习,激发人们的学习兴趣、求知欲望,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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