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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私设“领导专座” 执法局法庭讨“说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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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14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案导读

酒楼私设“领导专座” 执法局法庭讨“说法”
张胜利 史红旗
  导读:不要明星,不要美女,酒楼广告的主角居然起用了政府官员,这就是发生在河南郑州一个看上去荒诞而又引人深思的故事。假若某个局领导以个人身份出入酒楼,所参与的也都是寻常亲友聚会,民众和媒体也不致于如此大惊小怪。但如此这般以“某某局领导专座”之名公然出现,即使是酒楼的炒作,但事实也是存在的,不免让民众和媒体以为其有腐败之嫌了。
  河南省郑州市东坡眉州酒楼为了招揽生意,将13个包间设为“领导专座”,并在今年3月17日至18日两天分别挂上“中原区执法局领导专座”、“某某局领导专座”等牌子。该酒楼设立“领导专座”一事被新闻媒体曝光。(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2003年4月14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从未到该酒楼包间用餐,该酒楼擅自设立“中原区执法局领导专座”的牌子,损害了该单位的名誉权为由,要求东坡眉州酒楼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因协商未果,将东坡眉州酒楼告上了法庭。
  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法院主持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庭向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并尽力消除不良影响,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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